自112年6月19日起,新增「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」及「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,以受監護人、受輔助人為申請人。相關申辦內容詳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[連結]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