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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育獎勵金】為獎勵生育,減輕養育子女家庭之負擔,臺北市生育獎勵金又加碼囉!!!

一、有關修正「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」第7條、第11條及第12條條文案,業經臺北市政府112年3月27日府授法綜字第 1123013348號令發布,並訂於112年4月4日施行。

二、112年4月4日修正規定是自第1胎起加倍核發金額,112年4月4日(含)以後出生之新生兒,第1名發給4萬元,第2名發給4萬5,000元,第3名以後每一名發給5萬元。

詳情請上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助您好孕專區https://born.taipei/cp.aspx?n=4BB21D19B8E70CE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