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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遺失物招領】臺北市南港區戶政事務所遺失物招領公告

親愛的民眾您好:

本所拾獲的遺失物品公告及領取注意事項如下:

  1. 請於遺失物專區之公告招領期限內領取,並請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領取;若委託他人代領,請檢附委託書、失主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查。
  2. 逾公告招領期限仍無人領取遺失物,依本所「遺失物處理作業規範」逕行處理。
  3. 若有領取遺失物相關問題,請致電(02)27825196分機129洽詢。


遺失物招領公告一覽表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