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民眾您好:本所拾獲的遺失物品公告及領取注意事項如下:請於遺失物專區之公告招領期限內領取,並請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領取;若委託他人代領,請檢附委託書、失主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查。逾公告招領期限仍無人領取遺失物,依本所「遺失物處理作業規範」逕行處理。若有領取遺失物相關問題,請致電(02)27825196分機129洽詢。遺失物招領公告一覽表如附件
親愛的民眾您好:
本所拾獲的遺失物品公告及領取注意事項如下:
遺失物招領公告一覽表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