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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身分證掛失

為減輕民眾對國民身分證遺失遭冒用之焦慮與不安,當事人於補發新證前,可用下列方式掛失:

1. 本人親自向任何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2. 本人以電話向任何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國民身分證。

※南港區民眾身分證掛失電話:02-27825196分機118或150。

※或撥打「1996內政服務熱線」即提供上班及非上班時間身分證掛失服務。〈身分證撤銷掛失,非上班時間暫不受理。〉

3. 線上掛失:民眾可在「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」網站點選「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」項目,再選擇以自然人憑證或免自然人憑證方式進行掛失作業。

※當事人如在國外,請撥打國際電話886-2-81958151掛失,或書面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,委託書需經我駐外館處驗證。

     

二、身分證相片事先上傳網路服務


申請補領、換領、初領國民身分證,民眾可於前往戶政事務所前,事先將國民身分證相片數位影像檔上傳於內政部戶政司之網站,再行前往各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國民身分證,省去沖洗列印相片之不便,請多加利用。


1.請注意上傳之身分證相片數位影像檔需符合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,於臨櫃申辦時方能使用 (於臨櫃申辦時櫃檯人員將依上開規定審核相片是否符合規格)。

2.同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同一天僅能上傳相片影像電子檔5次,系統只保留最後1次,上傳後檔案僅保留5天,故請於5天內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國民身分證。

開始上傳相片影像電子檔